&苍产蝉辫;药采〔2020〕106号&苍产蝉辫;
依据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于将2019年谈判药品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医保发〔2019〕65号)及国家医保局 卫生健康委《对于做好2019年国家医保谈判药品落地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19〕73号)要求,依据药品生产公司申请,现将部分“挂网采购药品”统一调整为“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并以该品现行全国最低价下调“公司自主降价限价”(详见下表),请各医疗机构及时下调价格。
2020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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