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省厅印发通知,对在厅直各单位、机关各处室,厅监管公司中做好就地过年服务保障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通知要求,要坚持带头就地过年。各级各单位要坚持政治站位,充分认清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从厅机关做起、从领导干部做起、从党员做起,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全厅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和外地农民工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号召,实行就地过年。对春节期间出行人员,要实行报备制度,严格审批管理,强化过程管控,时刻掌握职工的具体行程和身体健康状况。带头移风易俗,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家庭不举办聚餐等聚集性活动,不串门、不聚集、少出门。
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石家庄市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严格做好出入人员体温测量、扫码、登记等工作,办公场所要定时通风消毒,确保机关安全。
强化干部职工生活保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精细化管理,按规定发放职工过节福利,及时回应和满足干部职工过年需求,特别是要保障贫困干部职工基本生活需求,提供帮扶关爱,做到妥善照顾、服务到位。鼓励干部职工通过线上采购等方式购置年货,支持各单位采取集中定制的方式购买年货,切实降低人员聚集风险。
深入做好农民工工作。严格落实送温暖留心、强政策留岗、稳生产留工、优服务留人各项举措,组织开展“迎新春送温暖、稳岗留工”专项行动。要及时主动向农民工等务工人员发出节日慰问信,组织多种形式的“送温暖”活动,鼓励发放“留岗红包”“过年礼包”。要合理安排生产、错峰放假或调休,以岗留工、以薪留工。全面落实好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加强农民工生活居住安全保障,保障困难农民工基本生活,对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及时发放临时生活补助,对就地过年的农民工做好工资休假等权益保障。要稳定好就地过年农民工的劳动关系,规范用工行为。
深入做好群众出行和货物运输工作。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群众出行和货物运输各项工作,着力做好城市公共交通服务保障、着力做好出租汽车运营服务保障,着力做好货运物流畅通保障、着力做好路网运行服务保障。高速公路收费站不得关闭、服务区正常营运。要指导城市公交、地铁等公共服务单位和出租汽车公司根据需要合力调整运力和运营时间,最大程度满足就地过年出行需求。保障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传统与智能、线下与线上相结合的出行服务。加强应急物资、生产生活物资运输保障,优先保障民生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落实好鲜活农产物“绿色通道”政策。坚持凭证不限行、检测不隔离,保障农业生产资料物流畅通。要加强对春运期间一线从业人员的关心关爱力度,加强生活服务和后勤保障。
全力做好应急值守。各单位、部门要切实加强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确保政令畅通,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领导带班制度,发生紧急情况要第一时间向厅值班室电话报告,再书面报告。同时,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要着力加强机关安全隐患排查,对消防安全、用电安全、安全保卫、食品卫生安全以及重要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要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建立台账,立查立改,确保机关安全不出问题。 ?
广泛开展宣传引导。着重加强春节期间宣传引导工作,充分运用“一报一网一平台”,广泛宣传节日期间保障生活物资供应、方便群众出行、关心关爱干部职工和农民工就地过年等方面采取的措施,讲好节日期间坚守岗位、志愿服务、互帮互助暖心感人的交通故事,努力营造良好节日氛围。(贺笑)
责任编辑:贺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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