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赣州市发布对于对非法营运实行有奖举报的公告,举报“黑车”最高奖励2000元。
公告指出,举报对象包括在赣州市范围内从事非法营运活动的客车、面包车、小轿车。非法营运是指没有依法取得营运资质而实施营业性旅客运输的行为。举报人可统一拨打“12328”全国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或属地交通运输、公安交管部门举报电话。举报内容应提供涉嫌非法营运车辆的车牌号码、时间、地点、车辆行驶路线、乘车影像资料、票据或电子支付凭证、截图等相关证据。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应客观真实,不得编造事实。
公告明确,对全市范围内从事非法营运活动的车辆实行有奖举报,对举报长期从事非法营运的(以此为固定职业),经过查证属实,并依法追究被举报人违法责任,给予举报人2000元人民币奖励;对举报偶尔从事非法营运活动的,经过查证属实,并依法追究被举报人违法责任,给予举报人1000元人民币奖励。多人举报同一车辆或同一组织从事同一非法营运行为的,奖励第一举报人。对已查处的违法行为或经过调查违法行为不成立的,不予奖励。对于查证属实的,相关工作人员将依照程序主动联系举报人领取奖金的时间、地点和方式。为保障举报内容的信息安全,受理举报的单位将对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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