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年初,客流、车流交织迭加,道路客运安全进入关键防控期。为全力守护群众出行平安路,广东各地交通运输部门持续加强道路旅客运输执法,从严打击各类违法营运行为。
深圳:持续严查接连查处多辆“黑中巴”
案例一
1月16日,深圳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简称“执法支队”)南山大队执法人员在深圳湾口岸开展常态化执法巡查,巡查至南山区深圳湾口岸金湾西二路与消防一道交会处时,发现一辆粤闯号牌的中型普通客车形迹可疑,便对该车辆进行执法检查。
经查,该车共搭载10名乘客。乘客尹某表示,其通过添加司机本人微信,在微信上与司机确认行程,计划从深圳湾口岸出发前往中山、江门等地游玩,约定总费用3000元,含过路费、油费等相关开支。

▲图源:深圳交通运输执法
驾驶员彭某对乘客所述行程予以确认,表明自己与乘客互不相识,仅负责将乘客送至目的地,双方未签订包车合同,并承认该趟行程需收取费用。
经核查,涉案车辆未取得道路运输证;彭某本人虽持有江门市道路客运从业资格证,但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
处理结果
根据调查取证情况,执法人员初步认为驾驶员彭某涉嫌实施了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相关规定,待进一步补充调查,依法立案处罚。
案例二
1月15日,执法支队福田大队在广深高速皇岗收费站出口方向开展精准执法行动。执法人员根据推送线索,依法对一辆重点监控的粤叠号牌车辆进行检查,执法人员出示证件、表明身份后,分别对该车的司机、乘客进行询问调查。

▲图源:深圳交通运输执法
经查,车上载有13名乘客,乘客庄某表示是通过其朋友电话联系上车的,一天车费是900元,共四天,共需支付3600元车费,从阳江阳春市到深圳福田口岸,已支付车费。
司机李某表示不认识车上的乘客,乘客是其朋友帮忙联系的,其朋友和乘客约定了上车的时间、地点,其到指定的时间、地点去接送乘客。

▲图源:深圳交通运输执法
经核查,司机李某未取得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涉案车辆未取得道路运输证。
处理结果
根据调查取证情况,驾驶员李某涉嫌实施了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相关规定,暂扣涉案车辆,依法立案处罚。
案例叁
1月20日,执法支队龙岗大队在甘坑古镇周边开展路面执法检查。行动期间,执法人员对一辆粤叠号牌中型普通客车进行执法检查。

▲图源:深圳交通运输执法
经查,车上载有6名外籍旅客及1名导游,当日从珠海前往深圳甘坑古镇进行游玩,旅客报名的旅行社与深圳的一家汽车租赁公司签订了用车合同,由该公司提供车辆及司机驾驶服务。

▲图源:深圳交通运输执法
司机承认是受该汽车租赁公司指派进行营运的违法事实。经核查,该汽车租赁公司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司机未取得道路旅客运输从业资格证,涉案车辆未取得道路运输证。
处理结果
根据调查取证情况,该汽车租赁公司涉嫌实施了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相关规定,暂扣涉案车辆,依法立案处罚。
珠海:精准发力筑牢道路客运安全防线
珠海市交通运输执法部门靶向发力,紧盯长途大客车、6至9座客车及本市籍无证大客车等重点车辆,依托省执法平台预警联动机制,联合公安交管部门精准布控,严厉打击无资质营运行为,坚决斩断违法链条。
案例一
1月14日,根据省执法平台高频预警信息,公安交管部门在路面成功拦截车牌号为粤础3虫虫虫虫的嫌疑车辆。珠海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一支队(简称“一支队”)执法人员接报后迅速抵达现场。经查,驾驶员驾驶未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车辆,以1600元价格搭载6名游客从佛山至珠海旅游,属于典型的“黑车”营运。

▲图源:珠海交通
执法人员在完成取证并依法暂扣车辆后,对驾驶员进行耐心的释法说理,引导其主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时消除跨区域客运安全隐患,有效确保群众出行安全。

▲图源:珠海交通
案例二
1月13日,接珠海拱北交警大队移交案件线索称,在拱北侨光路路段发现粤罢7虫虫虫虫小型普通客车涉嫌非法营运。交通执法人员接报后立即赶到现场,经调查,车上7名乘客从广州搭乘该车抵达珠海,共支付车费700元,车辆使用性质为非营运,驾驶员王某现场无法提供本人客运从业资格证。

▲图源:珠海交通
根据调查取证,当事人王某涉嫌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十条的规定,考虑到当事人为一年内首次违法,能够配合调查、主动供述,违法情节较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珠海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2023年修订版,2025年重排本)》的相关规定,对其作出减轻处罚决定。
案例叁
日前,一支队联合拱北交警、口岸综合管理中心在拱北围基村附近路段开展联合执法,发现一两地牌照小型普通客车涉嫌非法营运。经查,该车未办理《道路运输证》,所有人为某贸易有限公司,驾驶员为该公司的员工,被查时车上载有6名乘客,由该贸易公司安排驾驶员接送乘客从拱北到香港,车费由公司与客人结算。

▲图源:珠海交通
根据调查取证,该公司涉嫌利用未取得营运牌照或道路运输证的小型机动客车从事收费载客业务,违反《珠海经济特区出租车管理条例》第叁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执法部门依法对该公司作出罚款的处罚决定。
案例四
在近期的联合执法行动中,执法人员于仁恒滨海公交站查处闽颁驰虫虫虫虫大型普通客车不按照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的违规行为。经调查,该车所有人系泉州某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车上载有乘客18人,乘客车费为300元/人,行车路单显示客运站配客人数为0人。
经查,本次为当事人一年内第叁次违反同类规定。执法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对该公司作出较重处罚决定。

▲图源:珠海交通
那么如何查询自己所乘车辆是否正规合法呢?接着往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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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广东交通运输部门将持续开展常态化执法巡查,严查非法营运等交通运输违法行为,筑牢春运交通安全防线,为了您和家人朋友的出行安全,请勿搭乘非法营运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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