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对于公布广东省港口营运领域突发事件应急专家库名单的通知
粤交港口字〔2025〕109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对于公布广东省港口营运领域突发事件应急专家库名单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广州市港务局,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港口营运领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向全省港口安全生产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更优质的技术支撑,经研究,决定组建港口营运领域突发事件应急专家库,现将名单予以公布,有关事宜如下。
一、专家库实行动态更新,专家出入库不再发文,可通过以下途径进行查询:
(一)广东省港口监管系统(仅限注册用户查询)。
(二)广东省港口协会微信小程序。
二、专家开展相关工作应自觉接受各方监督,有关单位发现专家履职相关问题可径向我厅反映。
叁、原《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对于公布广东省港口安全生产管理专家库专家名单的通知》(粤交港口字〔2021〕201号)同时废止。
联系方式:广州市白云路27号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港口管理处,020-83730850。
附件:入库专家名单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5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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