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叁五”期间,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监督管理工作紧扣“158”发展战略,围绕打造“品质工程”的总体目标,构建了制度体系保障、监督工作创新、市场管理强化、监督能力提升、行业发展促进五大机制,初步实现了质量监督、安全监管、造价管理、监理市场、检测市场、依法行政、智慧监管、队伍建设八大领域的系统性提升。浙江交通质监高质量完成机构改革任务,高水平构建交通质监管理体系,总体完成了“十叁五”既定的发展目标,有效支撑了全省综合交通运输的跨越式发展,全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从“十一五”期实施“优质工程”,再到“十二五”期创“精品工程”及“十叁五”期的建设“品质工程”,浙江交通建设实现了从质量驱动到品质驱动的全面升级。
体系化建设,实现从点到面全覆盖。目前,浙江交通品质工程建设已经实现了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大型水运工程到高速铁路项目的全覆盖。标准化建设,驱动工程品质全面升级。在被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水运工程施工标准化首批示范创建试点项目名单的宁波舟山港衢山港区鼠浪湖矿石中转码头工程、宁波舟山港梅山港区6至10号集装箱码头工程,我省围绕现场布设标准化、施工工艺标准化、管理行为标准化,逐步推进施工标准化示范创建,带来了施工质量和安全管理水平双提升。依托京杭运河浙江段叁级航道整治工程杭州段和宁波舟山港中宅矿石码头等水运工程,省交通工程管理中心从实体、管理、服务叁大维度,制定了影响水运工程耐久性及高质量发展的指标体系,牵头编写了《水运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体系(蚕惭厂)实施指南》《水运工程施工标准化建设指南(码头工程篇)》,让水运工程施工标准化有章可循。智慧化建设,为品质工程赋能。“十叁五”期间,浙江交通质监突破“以人管人”“以人盯人”传统管理模式,以信息化手段为抓手,大胆创新,进行信息化管理的有益探索,深入推进品质工程精益化智能化发展,全力打造“平安百年品质工程”。
突出严格监督。“十叁五”期间,浙江省交通工程监督检查机制不断完善,力度不断加大,检查效果不断提升。突出科学监督,用数据说话,及时全面掌握交通建设工程的主要质量指标状况,提高质监工作的科学性和针对性。突出精准监督,提高了质量安全管理的精准性。突出智慧监督。积极构建智慧监管顶层设计框架,提升规范化和现代化水平。创新轨道监督,在政策法规、职责分工、标准流程、保障机制四个方面,探索形成地方铁路监督新模式。
“十叁五”时期,浙江交通质监致力于完善双重预防机制,构筑安全防控闭环体系,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全省交通建设工程实现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零事故,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较“十二五”时期分别下降51%、49%。全省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公路和大型水运工程实现“平安工地”创建的全覆盖,富春江船闸扩建改造工程等7个项目获得交通运输部“平安工程”冠名,34个项目获评“平安工地”省级示范工程,较好地带动了全行业“平安工地”建设,“平安工地”建设积极性、建设成效明显提升。2020年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领域共有9项案例入选交通运输部“平安交通”创新典型,占全国总数的26%。截至当前,浙江交通质监系统组建了102个在建工程应急救援保障基地、50名应急专家库、102支应急救援队伍、4872名应急救援队员,配齐配全应急物资设备,实现应急救援基地县(市、区)级覆盖率90%。组织开展高处坠落、隧道坍塌等大型应急演练263次,应急实战能力进一步增强。
浙江省交通工程管理中心创新管理方式,完善造价管理制度,有机衔接各阶段、各环节的管理工作,形成了“造价管理法制化、投资控制制度化、造价计价标准化、工艺定额体系化、造价与合同监督检查长效化、造价分析常态化、造价专项工作突出化”的七大特色。浙江省交通工程管理中心在每年下半年组织造价合同专项监督检查,对人员、设备、流动资金的到位情况,分包与劳务管理等情况进行规范。通过综合检查和履约专项检查,对违法违规的行为予以制止和及时督促纠正,促使参建单位提高履约能力,提升了管理水平。
“十叁五”时期,浙江省交通质监系统法制保障体系不断健全,立法工作成果斐然,制定体系进一步完善。以行政执法立法工作为抓手,坚持依法行政,强化执法程序规范化建设,行政执法监督实效日益明显。随着结构改革的完善,浙江交通质监执法队伍标准化建设不断推进,行业人员职业化、行为规范化、队伍正规化水平得到有力提升。
“十四五”时期是浙江省忠诚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的关键期,浙江省打造“平安百年品质工程”的提质期。在新征程中,浙江交通工程管理中心将立足于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格局,加快融合创新意识,以质量可靠、安全高效、市场规范、制度健全、治理现代的全省交通质监发展新体系,高质量完成交通强国建设试点任务,助推高水平交通强省建设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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