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产物动态调整改革方案》(浙医保发〔2021〕10号,以下简称《方案》)精神,按照省医保局统一部署,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新冠病毒检测试剂、高分子材料类、镇痛泵类、骨科类耗材、普外科、非血管介入耗材(内窥镜耗材)、神经外科耗材、血液净化及体外循环耗材、眼科耗材、麻醉科耗材、心胸外科类医用耗材,具体目录详见附件1。
二、时间要求
产物申报(包含自行采购产物)及价格谈判结果网上申报时间:2022年1月7日-2022年1月28日(系统开放时间:1月7日18:00-1月28日16:00)。
后续自行采购产物申报时间:每月11-13日(如遇节假日顺延)。
三、申请流程
(一)投标公司报名
拟申报产物的投标公司(指国产产物的生产公司或同集团公司的经营公司,以及进口、港澳台产物的国内一级代理公司)登录医用耗材基础库(网址:http://trade.zgyxcgw.cn:8000/com.hsnn.sso/login.html)申请用户名和密码。已获得账号(编号hsxxxx)的投标公司无需再次注册报名。网上注册完成后,新报名公司需递交投标公司主体册资质材料、医药公司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详见附件2、3)。
(二)属于全新二级目录的产物报名
全新二级目录前期已由专家组论证确定,详见附件4。属于本次申报范围的医用耗材且属于全新二级目录的,可通过系统网上申报,同时需递交产物资质材料(详见附件5)、产物申报汇总表(详见附件6),以及10个以省为单位集中采购挂网(中标)依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他省官网公布的中标结果、交易系统截图、中标通知书)。如无法提供10个以省为单位集中采购挂网(中标)依据材料,可在上述时间内,由5家本省三级医院网上申报价格谈判结果。
(三)属于无在线交易产物二级目录的产物报名
无在线交易产物二级目录以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数据为准(详见附件7),属于本次申报范围的医用耗材且属于无在线交易产物二级目录的,可通过系统网上申报,同时需递交产物资质材料(详见附件5)、产物申报汇总表(详见附件6),以及10个以省为单位集中采购挂网(中标)依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他省官网公布的中标结果、交易系统截图、中标通知书)。如无法提供10个以省为单位集中采购挂网(中标)依据材料,可在上述时间内,由5家本省三级医院网上申报价格谈判结果。
(四)属于价格有明显优势的产物报名
二级目录(区分进口和国产,含组套,下同)加权平均价和二级目录产物最低价根据2020年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交易数据计算并公布(详见附件8),属于本次申报范围的医用耗材且符合《方案》中价格有明显优势产物定价原则的,可通过系统网上申报,同时需递交产物资质材料(详见附件5)、产物申报汇总表(详见附件6)。
(五)属于更新换代和补齐规格型号的产物报名
更新换代和补齐规格型号的产物需以平台现有交易数据为基础,属于本次申报范围的医用耗材且符合《方案》中更新换代和补齐规格型号要求的,可通过系统网上申报,同时需递交产物资质材料(详见附件5)、产物申报汇总表(详见附件6)。
(六)属于公立医疗机构自行采购的产物报名
集中采购目录范围内的未中标产物,医院有采购需求且属于本次申报范围的医用耗材,可通过系统网上申报,同时需递交产物资质材料(详见附件5)、产物申报汇总表(详见附件6),并且在上述时间内,由1家本省三级医院网上申报价格谈判结果。
四、产物退出
对因各种原因导致无法供应并1年以上无交易、有其他医用耗材可替代的产物,公司可在上述时间内递交产物退出平台交易申请表(详见附件9)。
五、注意事项
(一)上述要求递交的纸质资料须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当面递交至我中心,不接受邮寄及传真等方式。递交的纸质资料须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
(二)产物申报过程中请勿重复申报,同一个注册证产物只能选择其中一项流程申报。
(三)申报过程中,已取得国家医保医用耗材分类代码的产物,应与国家数据库保持一致,同时填报国家医保医用耗材分类代码。
(四)申报前请阅读《报名操作手册》(详见附件10)。
(五)联系地址: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一楼受理大厅(杭州市拱墅区江南巷2号三号楼)医用耗材采购科;联系电话:0571-86401857。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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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22年1月7日
投诉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