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药品生产公司、医疗机构、配送公司:
根据《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对于做好我省第一批国家集采第叁采购年度和第叁批国家集采第二采购年度任务量返还和使用工作的通知》,现将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中选产物之前未在海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子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挂网的,我中心已增补进系统,相关公司可进交易系统进行查看和交易。
二、已在交易系统挂网的中选产物,我中心将于执行前一天(1月19日)将原挂网价调整为中选价。
叁、叁方协议签约采购量查阅附件1、附件2。
四、叁方协议签于2022年1月8开始发起签订。
五、叁方于2022年1月30日前完成合同签订并上传至交易系统,合同签订时间是考核《执行集采政策情况》的重要依据之一。
六、合同签订和配送关系建立。
生产公司、配送公司、医疗机构可协商按自愿原则选择一种签约方式。
(1)电子合同
依托第叁方服务电子签约平台签订协议,协议签署完成后配送关系数据同时建立,并自动同步至交易系统,中选公司无需在交易系统重新选择配送公司。
(2)纸质合同
1.生产公司登录交易系统选择配送公司,配送公司做配送信息确认。
2.配送关系建立后下载合同模板根据附件1、附件2内容制作纸质合同,邮寄叁方进行签字盖章。
3.叁方盖章签署后将合同上传到海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子系统,叁方登录系统确认合同信息。
(3)中选公司在交易系统选择的配送公司,如与合同签订的配送公司不一致,以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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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2年1月8日
投诉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