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产蝉辫;根据《口腔种植体系统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公告(第1号)》(以下简称1号采购公告),为保证公平竞争、保持竞争强度、去除虚高价格空间前提下,促进更多公司中选,增强预期稳定性,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现补充公告如下:
一、公司和产物信息增补
公司应按照1号采购公告的“采购品种”要求,增补公司和产物信息(申报格式详见附件1),并参照《对于开展第叁轮口腔类高值医用耗材产物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川药招〔2022〕211号)的要求在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及医药价格监管平台维护产物基础信息,增补产物须在2022年9月30日(含)之前取得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备案)凭证。本次新增的公司须如实报告是否与《对于公示省际联盟口腔种植体系统集中带量采购公司间关系的通知》(川药招〔2022〕230号)中所涉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申报格式详见附件2),未报告视同承诺与已公示公司无关联关系,如后续发现公司未如实申报,取消申报资格并给予失信评价。增补的产物信息和公司间关联关系信息一并发送至邮箱蝉肠迟飞锄诲蝉箩蔼126.肠辞尘,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9日17时。
二、新增产物信息和公司间关系公示
新增口腔种植体系统产物基础信息和新增公司间关联关系的公示时间为2022年10月10日至2022年10月12日。
叁、顺延产物系统组建和供应区域范围确定时间
将1号采购公告中产物系统组建和供应区域范围确定时间由原来的2022年9月30日17时,顺延至2022年10月14日17时。
四、工作要求
参加申报的公司须在规定时间内响应。系统关闭后,不再接受公司和产物信息、产物系统组合、供应区域范围确认等相关信息的新增、删减或变更。
附件:1.![]()
2.
口腔种植体系统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办公室
2022年9月30日
投诉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