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机构、配送公司、相关生产公司:
根据《对于完善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准入机制的通知》(浙医保发〔2021〕24号)精神,现将公示符合挂网要求的治疗用生物制品予以公布(详见附件)。该部分产物将于2023年11月1日起上线。
相关公司按照《对于开展在线交易药品配送关系调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在浙江省“智慧医保”招采子系统相关模块与配送公司确立好新纳入交易产物的配送关系。
联系电话:0571-86401737;联系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凤起路100号(之俊大厦西侧裙楼)。
附件:![]()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23年10月30日
投诉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