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医疗保障局,各市(区)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市医疗保障局各分局,相关医疗机构:
现将《江苏省医疗保障局&苍产蝉辫;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苍产蝉辫;江苏省中医药管理局对于新增、完善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苏医保发〔2021〕1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江苏省医疗保障局&苍产蝉辫;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苍产蝉辫;江苏省中医药管理局对于新增、完善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苏医保发〔2021〕11号)
泰州市医疗保障局 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泰州市中医药管理局(代章)
2021年3月3日
投诉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