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奖励对象 | 兴宁市东福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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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奖惩类型 | 警告 |
| 奖励日期 | 2022-11-23 |
| 奖励说明 | 经查,2020年9月30日,当事人以11元/瓶的单价从梅州市兴南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购进复方磺胺甲噁唑片(生产公司: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规格:100片/瓶、批号:200502,下同)5瓶。2022年11月7日,执法人员到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在药品拆零专区发现已开封的上述复方磺胺甲噁唑片1瓶,现场对该瓶复方磺胺甲噁唑片进行清点,发现该瓶复方磺胺甲噁唑片的存量数为51片,其余49片已被当事人拆零售出。现查明,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已被拆零售出的49片复方磺胺甲噁唑片的拆零销售登记记录。在案审理期间,当事人对未做好药品拆零销售记录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
| 执行部门 | 兴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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