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违规事项名称 | 不良行为认定 |
|---|---|
| 违规类型 | 违规 |
| 违规对象 | 安徽野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违规日期 | 2021-11-15 |
| 说明 | 你公司2021年10月29日在参加人行道提升改造二期(明光路跨线桥)【小额工程】(项目编号:肠锄驳肠202110-073)投标时存在与安徽维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名惭础颁地址相同情形,本机关按照《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竞争主体及相关人员不良行为记录及披露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对你公司记入不良行为记录,记2分并予以披露,披露期2个月。 |
| 通报部门 | 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
| 处罚依据 | 《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竞争主体及相关人员不良行为记录及披露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 |
| 处罚结果 | 进行不良行为记录,记2分并予以披露,披露期2个月(2021年11月15日至2022年1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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