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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仪表文件】为优化贸易结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的相关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对部分商品的进口关税进行调整,其中涉及大量
产物。
2020年进口暂定税率等调整方案
一、调整进口关税税率
(一)最惠国税率。
1.自2020年1月1日起对859项商品(不含关税配额商品)实施进口暂定税率;自2020年7月1日起,取消7项信息技术产物进口暂定税率。
2.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关税减让表修正案》附表所列信息技术产物最惠国税率自2020年7月1日起实施第五步降税。
(二)关税配额税率。
继续对小麦等8类商品实施关税配额管理,税率不变。其中,对尿素、复合肥、磷酸氢铵3种化肥的配额税率继续实施1%的暂定税率。继续对配额外进口的一定数量棉花实施滑准税。
(叁)协定税率和特惠税率。
1.根据我国与有关国家或地区签署的贸易协定或关税优惠安排,除此前已经国务院批准实施的协定税率外,自2020年1月1日起,对我国与新西兰、秘鲁、哥斯达黎加、瑞士、冰岛、新加坡、澳大利亚、韩国、智利、格鲁吉亚、巴基斯坦的双边贸易协定以及亚太贸易协定的协定税率进一步降低。2020年7月1日起,按照我国与瑞士的双边贸易协定和亚太贸易协定规定,进一步降低有关协定税率。
当最惠国税率低于或等于协定税率时,协定有规定的,按相关协定的规定执行;协定无规定的,二者从低适用。
2. 除赤道几内亚外,对与我建交并完成换文手续的其他最不发达国家继续实施特惠税率。自2020年1月1日起,赤道几内亚停止享受零关税特惠待遇。
二、出口关税税率
自2020年1月1日起继续对铬铁等107项商品征收出口关税,适用出口税率或出口暂定税率,征收商品范围和税率维持不变。
叁、有关实施时间
以上方案,除另有规定外,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口商品暂定税率表中的仪器仪表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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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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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 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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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则号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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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名称
|
2020年最惠国税率
(%)摆注2闭 |
2020年暂定税率
(%) |
|
838
|
ex
|
90229090
|
数字化齿射线摄影系统平板探测器
|
5
|
3
|
|
839
|
|
90318033
|
涡流探伤检测仪
|
4#3
|
1-6月:3%
|
|
840
|
ex
|
90318090
|
音频
、音视频生命探测仪
|
4#3
|
2
|
|
842
|
ex
|
90318090
|
跑道摩擦系数测试仪
|
4#3
|
1-6月:3%
|
|
846
|
ex
|
90328990
|
叁坐标测量机用自动控制柜
|
7
|
3
|
|
847
|
ex
|
90328990
|
纯电动或混合动力汽车用电机控制器总成
|
7
|
4
|
|
848
|
ex
|
90328990
|
飞机自动驾驶系统(包括自动驾驶、电子控制飞行
、自动故障分析、警告系统配平系统及推力监控设 备及其相关仪表) |
7
|
1
|
|
849
|
ex
|
90328990
|
具有可再生能源和智能电网应用的自动电压和电流
调节器;非液压或气压的自动调控流量、液位和湿 度的仪器 |
7
|
5
|
|
850
|
ex
|
90329000
|
飞机自动驾驶系统(包括自动驾驶、电子控制飞行
、自动故障分析、警告系统配平系统及推力监控设 备及其相关仪表)的零件 |
5
|
1
|
|
851
|
ex
|
90330000
|
用于90章下列环境产物,包括太阳能定日镜、其他
测量海洋、水文、气象或地球物理用仪器及设备, 测量,检验液体流量或液位的仪器,测量、检验压 力的仪器及装置,90.26其他税号未列名的液体或气 体测量仪器及装置,气体或烟雾分析仪,色谱仪和 电泳仪,使用光学射线(紫外线,可见光,红外 线)的分光仪、分光光度计及摄谱仪以及其他理化 分析仪器及装置,用于测量、记录、分析和评估环 境样品或对环境的影响的理化分析仪器及装置,检 镜切片机,轮廓投影仪,光栅测量装置,其他光学 测量或检验仪器和器具,测振仪,手振动仪,具有 可再生能源和智能电网应用的自动电压和电流调节 器,自动调控流量、液位和湿度的仪器,且在其他税 目未列名的零附件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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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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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信息技术产物最惠国税率表的仪器仪表产物
[注1]:“ex”表示实施暂定税率的商品应在该税号范围内,以具体商品描述为准。
摆注2闭:该表中的(%)仅适用于从价税。
摆注3闭:如税率中间有“#”,“#”前后分别为上半年(2020年1月1日至6月30日)和下半年(2020年7月1日至12月31日)的适用税率。
摆注4闭:复合税:完税价格不高于5000美元/台:35%;完税价格高于5000美元/台:3%+9728元/台。
资料来源: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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