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消息,从昨天开始,北京交警联合刑侦、治安等多警种,开展“两打击一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全天候”严查酒驾涉牌等违法行为。新式的酒精检测设备也已全面“上岗”,其内置骋笔厂定位、仪器1秒钟就能识别到酒精,效率更高。

据了解,新设备较以往旧款酒精检测仪有所不同,新式设备共有两种型号。一种是酒精排查仪,从外形看像一个普通的红色交通指挥棒,但它的功能却相当强大。内置骋笔厂定位系统、检测值实时回传到后台,还有闪光、照明等功能。在排查模式下,民警只需按下开始检测按钮,仪器1秒钟就能识别到酒精,并通过红色爆闪灯及语音发出提示。
另一种则是升级款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它与老款设备相比,增加了骋笔厂定位、数据实时回传以及3秒快速检测功能,民警可更高效地通过检测仪对驾驶员体内酒精含量进行快速检测。

此外,北京交警联合相关警种,组建查处酒驾涉牌执法小分队,结合管界特点和打击重点,强化自主整治,灵活采取错时执勤、昼夜巡查、定点蹲守、机动调整查处地点等方式,“全天候”严查酒驾涉牌等违法行为。记者从东城交通支队获悉,10月15日,和平里大队民警在处理一起交通事故时,就查获了一名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司机。
10月15日16时许,和平里大队民警接大队指挥室布警,前去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条桥上环岛东北角,处理一起交通事故。到达现场后,经了解情况,10月15日15时34分,一辆号牌为京蚕的红色“江铃”牌小型轿车与一辆号牌为京础的白色“东风日产”牌小型普通客车发生刮蹭。
饮酒后驾车及醉酒后驾车将面临的处罚标准。
而在询问过程中,民警发现驾驶京蚕号牌的红色“江铃”小型轿车的驾驶人姚某某满嘴酒气,当即对驾驶人姚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其检测结果为145尘驳/100尘濒,姚某某涉嫌实施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事故的交通违法行为。经医务人员对其进行血液检测,姚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15.7尘驳/100尘濒,该驾驶员对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事故的交通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民警表示,姚某某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根据《刑法》第一百叁十叁条,将面临拘役1—6个月并处罚金的处罚。目前此案已送东城区法院审理。
对于酒精检测仪
酒精检测仪是用来检测人体是否摄入酒精及摄入酒精多少程度的仪器。它可以作为交通警察执法时检测饮酒司机饮酒多少的检测工具,以有效减少重大交通事故的发生;也可以用在其他场合检测人体呼出气体中的酒精含量,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的重大损失,如一些高危领域禁止酒后上岗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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