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对于促进商贸物流业发展九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围绕物流绿色智能化、标准化、信息化、农村物流体系、快递业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公司争创品牌、冷链物流等方面设置9条支持措施。
《措施》提出,将支持物流绿色智能化,鼓励物流公司更新老旧物流装备,支持物流公司新购应用物流机器人、全自动分拣设备及其配套的立体货架、穿梭车智能化设施设备;支持物流公司新购新能源货车、叉车、城市配送无人机等绿色物流装备。按照不超过公司年度智能化投资额的20%,给予每家公司不超过100万元补助。
支持物流标准化。鼓励供应链上下游公司“结对子”“建联盟”,建立物流标准化循环公用体系,对符合要求的应用标准托盘、周转箱(筐)等物流标准化载具的实际支出费用,按照不超过公司年度实际支出的5%,给予每家公司不超过20万元补助。
《措施》明确,支持物流信息化,鼓励供应链公司、物流公司建立仓储、配送、运输等具有社会化公共服务功能的产业物流信息平台,形成上下游产业链数据互联互通、车货匹配、智能化管理,按照不超过公司对物流信息化项目年度投资额(不含公司自主研发、人员投入及内部管理费用)的10%,给予每家公司不超过50万元补助。
此外,《措施》还支持物流公司争创品牌,促进物流公司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鼓励公司争创国家级、省级示范物流园区,对新评为国家级、省级示范物流园区,在享受省级奖励的同时,市本级分别给予50万元、25万元的配套奖励。对新评为础础础础物流公司、网络货运平台、四星级冷链物流公司(仓库、冷链集配中心)、二级绿色仓库的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评为础础础础础物流公司、网络货运平台、五星级冷链物流公司(仓库、冷链集配中心)、一级绿色仓库的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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