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公共资源药采函〔2025〕141号
有关药品公司:
按照《对于落实信息互联互通 推进药品价格治理的通知》(医保办函〔2023〕67号)、《对于做好河南省药品增补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豫医保办〔2019〕58号)、《对于进一步规范我省药品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豫医保办〔2022〕45号)精神和我省有关要求,中心对2025年5月份公司提交的增补挂网申请进行了核验,现将初审结果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2025年6月18日-20日
二、各申报公司可登录系统查看核验状态,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医药采购系统—申投诉子系统—申投诉管理-产物质疑目录,选择相应目录,提交质疑材料。
附件:
2025年6月18日
投诉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