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做好医用胶片类医用耗材
带量联动工作的通知(叁)
各有关公司:
根据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对于开展医用胶片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采购的通知》(豫医保办函〔2022〕22号)要求,各有关公司完成了医用胶片产物信息申报工作,具体结果如下:
一、按照我中心《对于做好医用胶片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申报工作的通知(二)》规定,有关医用胶片公司完成了未曾中选产物信息申报,具体结果见附件1。结合医用胶片曾中选产物申报结果,形成了本次医用胶片带量联动采购所有拟供应产物清单(见附件2)。
二、拟供应产物的申报公司请于2022年9月19日-9月20日登录我省医药采购平台,查看医疗机构填报的采购需求量,结合公司自身供应能力,进行供应意向确认。申报公司确认供应的即为带量采购中选产物,对应需求量为协议量。逾期未确认的视为不确认供应。
附件: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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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8日
投诉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