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进一步优化胰岛素集采约定采购量
执行情况考核的工作提示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组织胰岛素专项集中采购中选结果,稳妥有序推进医疗机构完成国家组织胰岛素专项集采协议约定采购量,经充分考虑医疗技术进步因素和各方诉求,决定对我省胰岛素约定采购量执行情况按照整体合并考核方式加以完善。医疗机构采购同公司各采购组中选产物总量达到各协议约定采购总量即视同完成该公司所有中选产物约定采购量,采购周期内两个采购年度(2022年5月20日—2024年7月14日)约定采购量进行合并考核。请各统筹区及时督促医疗机构按期完成协议约定采购量。相关公司要根据政策调整做好中选产物的保障供应工作。
山西省药械集一本色道永久久久标采购中心
2024年5月21日
投诉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