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药品生产公司、医疗机构、配送公司:
根据《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对于做好国家组织第五批药品集中采购、“八省二区”省际联盟药品集中采购和重庆联盟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落地实施工作的通知》,现将第五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叁方协议网签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叁方协议签约采购量查阅附件1。
二、电子合同在本通知发出即日起可进行合同发起,具体操作查看电子合同发起和签订操作手册(附件2)。
叁、生产公司或配送公司于10月10日前全部发起电子合同签订,10月20日前完成合同签订,合同签订时间是考核《执行集采政策情况》的重要依据之一。
四、配送关系建立。配送关系的建立以签订的叁方协议内容为准,叁方协议签订后,配送关系数据同时建立,并自动同步至交易系统,中选公司无需在交易系统重新选择配送公司,叁方协议有效期截止后交易系统自动解除叁方配送关系。叁方协议尚未签订完成并需选择配送公司的,可按原有点配送流程在交易系统进行操作先行交易,后期配送关系以签订的叁方协议为准。
五、根据省医保局相关要求,同通用名的产物每区域内配送公司数量不超3家,全省不超5家。
附件: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1年9月28日
投诉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