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公示医用耗材和体外诊断试剂
注册证更新内容的通知
有关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公司:
为加强我省医药采购平台资质信息管理,按照《对于印发〈药品和医用耗材网上交易信息公示制度〉的通知》(豫公共资源〔2018〕58号),现对公司提交的产物注册证更新内容进行公示:
一、公示期2022年2月22日至2月24日。
二、公司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司公章,上传至邮箱丑苍丑肠锄产肠驳蔼163.肠辞尘,逾期不予受理;经公示无异议,提交的注册证信息更新内容将在挂网交易系统予以变更。
叁、其他要求:同一产物(注册证名称、注册证号、规格型号等信息相同)在我省医药采购平台只能有一个产物代码。注册证到期更新的产物与新增挂网产物不得重复,如有重复请于公示期内主动申报,对存在瞒报等不诚信行为,一经查实,将停止该产物的交易资格。
附件:![]()
2022年2月22日
投诉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