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医疗卫生机构、投标公司、配送公司:
根据《浙江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产物动态调整改革方案》(浙医保发〔2021〕10号)和《对于开展第二批<浙江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产物动态调整改革方案>全新二级目录申请等事项的通知》相关要求,经医疗机构申报、专家会论证等程序,现将骨科类耗材、血液净化及体外循环耗材全新二级目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1年12月24日至2021年12月30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工作日)递交相关书面材料至省药械采购中心。
联系人:医用耗材采购科,电话:0571-86401857。
联系地址:杭州市拱墅区江南巷2号三号楼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附件:![]()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21月12月24日
投诉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