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苍产蝉辫;
根据我省药品采购配送工作要求,现将2021年第一批新增药品配送公司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如下:&苍产蝉辫;
一、公示时间&苍产蝉辫;
公示期7天,自2021年1月7日至1月13日。&苍产蝉辫;
二、质疑方式&苍产蝉辫;
对公示的结果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由被授权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书面质疑(投诉)材料,加盖公章后一并递交至我中心。请质疑(投诉)公司务必提供详实的证明材料,不得恶意投诉,否则按提供虚假材料处理。&苍产蝉辫;
叁、受理地址&苍产蝉辫;
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7层725室。&苍产蝉辫;
四、咨询电话&苍产蝉辫;
0431-81866909、81866937、81866938。
附件: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1月7日
投诉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