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公示青海省公立医疗机构体外诊断检验试剂
挂网采购公司申报信息的通知
各相关公司:
根据青海省医疗保障局《对于开展公立医疗机构体外诊断检验试剂挂网采购的通知》(青医保局发〔2020〕92号)要求,经公司报名,对申报的产物信息及配送公司资质进行审核,现将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0月22日至10月28日。
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递交质疑,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8日18:00。
联系电话:0971-6121252(业务咨询)
0971-8168728(质疑申诉)
联系地址:省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西宁市城中区体育巷7号隆丰大厦9层)
附件:
青海省药品采购中心
2021年10月22日
投诉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