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发起 → 受理(3 个工作日) → 处 理
受理科室:药政
联系电话:0377-83978126
邮 箱:sqxyzg@163.com
通讯地址:社旗县香山西路卫生健康委员会212&苍产蝉辫;
法律依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对于印发河南省公共资源 交易异议与投诉处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公管办 〔2017〕24 号)、《对于优化营商环境建立招标投标领 域投诉举报快速处理机制(试行)的补充通知》(宛 公管办〔2020〕18 号)、《对于优化营商环境建立招标 投标领域投诉举报快速处理机制(试行)的通知》(社 公管办〔2020〕2 号)、《对于优化营商环境建立招标 投标领域投诉举报快速处理机制(试行)的补充通知》 (社公管办〔2020〕6 号)。 投诉人书面提交投 诉书。投标人或者 其他利害关系人认 为招标投标活动不 符合法律、法规和 规章规定的,自知 道或者应当知道之 日起 10 日内,实名 向商务局办公室提 出投诉。 对不符合投诉处理 条件的,决定不予受 理并书面告知;对符 合投诉处理条件的, 予以受理。 自受理投诉之日起15个工 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 处理决定,出具处理决定 书,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 诉人、被投诉人和其他与 投诉处理结果有关的当事人。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内。
投诉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