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机构、配送公司、相关生产公司:
根据《浙江省提升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功能推进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全覆盖改革方案》(浙医保发〔2020〕14号)精神,经省医保局同意,现将经核实符合挂网要求的产物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即日起纳入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挂网采购。
相关生产公司应及时与配送公司确立好新纳入交易产物的配送关系,同时将配送关系资料递交至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0571-86401737;联系地址:杭州市下城区东新路江南巷2号(下城区健康服务产业园三号楼)。
附件:![]()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21年2月9日
投诉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