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机构、配送公司、相关生产公司:
根据《浙江省提升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功能推进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全覆盖改革方案》(浙医保发〔2020〕14号)及《对于完善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准入机制的通知》(浙医保发〔2021〕24号)精神,经公示,现将符合挂网要求的增补转换比产物予以公布(详见附件)。该部分产物将于2023年11月1日起上线,其中未维护资质信息的产物,待维护合格后予以挂网。增补转换比产物的配送关系与原在线交易产物一致。
联系电话:0571-86401737;联系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凤起路100号(之俊大厦西侧裙楼)。
附件:![]()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23年10月30日
投诉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