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公司:
根据《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对于医药配送公司进入陕西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配送公司信息库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现对申报资质材料完备的医用耗材配送公司予以公示,其它公司请继续补充材料,待材料完备后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1年1月14日至1月20日。公示期内,接受公司现场实名书面申投诉,逾期不再受理申诉,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申投诉受理地点: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4号)一楼受理大厅5、6号窗口
联系电话:029-88661243、88661244
附件:
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1月14日
投诉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