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对于印发〈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2年)〉的通知》(沪医保医管发〔2023〕7号)和《对于落实人社部谈判药品仿制药纳入&濒迟;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驳迟;有关事项的通知》(沪人社医〔2018〕90号)文件规定,依公司申请,现调整部分纳入本市医保支付药品参考采购价(具体见附件)。
本通知自2023年11月30日起执行。
附件:部分纳入本市医保支付药品参考采购价
上海市医药集一本色道永久久久标采购事务管理所
2023年11月28日&苍产蝉辫;&苍产蝉辫;
投诉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