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公司: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对于印发医疗保障标准化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医保发〔2019〕39号)、《对于贯彻执行15项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标准的通知》(医保发〔2020〕51号),为做好国家医保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维护工作,按照省医保局统一部署,我中心拟对涉及产物的基础信息进行匹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匹配范围
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所有集中采购范围内的医用耗材。
二、匹配流程
(一)产物列表导出。相关公司登录医用耗材交易系统(网址:http://trade.zgyxcgw.cn:8000/com.hsnn.sso/login.html),导出本公司需匹配的交易产物列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二)信息匹配。登录国家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标准数据库动态维护网站(网址:http://code.nhsa.gov.cn:8000/hc/login.html),按照所导出的产物列表,对比国家医疗保障局编制医用耗材信息,查找匹配国家医保耗材分类编码及流水号。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
(三)纸质填报。以国家医疗保障局公布的最新国家医保耗材分类编码及流水号为准,填写《国家医保耗材分类编码信息匹配填报表》中产物对应的“国家医保耗材分类编码”和“国家平台流水号”。表格详见附件3。
(四)资料提交。完成填报后,将纸质材料(附件3填写完整、打印并盖章)递交至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医用耗材采购科服务窗口,同时将电子版表格发送至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医用耗材采购科邮箱(zjsyxcgzx@163.com)。
三、时间要求
纸质资料(附件3填写完整、打印并盖章)递交及邮件发送时间:2021年3月18日-3月31日。如后续国家医疗保障局公示新批次国家医保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数据信息,此工作继续进行。
四、注意事项
(一)纸质资料须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当面递交或快递至我中心。递交的资料须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
(二)若一个省平台产物代码对应一个国家医保耗材分类编码及流水号或多个产物代码对应一个国家医保耗材分类编码及流水号,则直接匹配即可;若一个产物代码对应多个国家医保耗材分类编码及流水号的,则需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标准数据库动态维护平台中具体规格型号分别匹配流水号。
(三)尚未取得国家医保编码的产物,请公司尽快登录国家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标准数据库动态维护网站(网址:http://code.nhsa.gov.cn:8000/hc/login.html),申请医保编码。已取得国家医保编码的产物,请于规定期限前完成信息匹配工作。
(四)请相关公司高度重视、合理安排本次国家医保耗材分类编码信息匹配工作,按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提交资料。请务必确保信息填报及时、准确,以免影响后续产物交易。
(五)填报前请阅读《国家医保耗材分类编码信息匹配表-填写示例》(详见附件4)及表格填写说明。
(六)联系地址: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一楼受理大厅(杭州市下城区东新路江南巷2号,下城区健康服务产业园三号楼)医用耗材采购科;联系电话:0571-86401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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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21年3月18日
投诉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