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产物动态调整改革方案》(浙医保发〔2021〕10号)精神,为保障疫情防控需要,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现将新冠病毒检测试剂挂网产物信息予以公布(详见附件1),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执行时间
产物挂网时间:2022年3月25日。
二、配送关系建立
(一)配送公司数量要求
检验试剂产物,以设区的市为单位分别选择市级配送公司,每个设区的市10个配送名额。
(二)操作要求
投标公司对挂网产物选择具有相应产物配送资质的配送公司(具体操作方法见附件2、3),未挂网的产物无需进行操作。
配送关系建立分两步进行:第一步,按分类建立配送关系;第二步,按二级目录选择配送公司(时间不受限制)。在省药械采购中心审核通过分类配送后,投标公司再将产物勾选给配送公司。配送关系建立成功后,产物即可上线交易。
未报名的配送公司需登录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http://trade.zgyxcgw.cn:8000/com.hsnn.sso/login.html)填报公司信息进行注册。同时应将配送公司主体册资质材料(编制要求详见附件4)和《医药公司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附件5)》递交至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已获得账号(hpxxxx)的配送公司无需报名。
(三)时间
2022年3月25日-2022年3月28日。
(四)操作平台
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耗材交易系统(http://trade.zgyxcgw.cn:8000/com.hsnn.sso/login.html)。
三、其他事项
(一)配送关系建立以网上操作为准,无需递交纸质材料。
(二)如公司遗失登录密码,请及时重置(要求详见http://www.zjyxcg.cn/detail.html?infoId=2938&CatalogId=27)。
(三)咨询电话:0571-86401857。
附件:1.![]()
2.![]()
3.![]()
4.![]()
5.![]()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22年3月25日
投诉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