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产物动态调整改革方案》精神,现将符合退出要求的医用耗材交易产物予以公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司申请的退出交易产物信息可在系统查询,查询路径“耗材交易结算”-“目录管理”-“挂网产物退出”。
二、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16日至12月22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在系统提交相关材料并提供合法有效证明材料。上述材料可通过系统上传,操作路径:“耗材交易结算”-“目录管理”-“挂网产物退出”;也可当面递交至省药械采购中心。
叁、联系地址:省行政中心叁号院(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叁路140号)16号楼1楼;联系电话:0571-12393-3。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25年12月16日
投诉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