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采〔2022〕148号
相关药品公司:
现将我省药品招采系统中“投标公司”变更相关标准通知如下:
一、药品投标公司遴选原则:依次优先选择在“国家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数据库”中有公司机构信息的、该药品的“上市许可持有人”、“经销公司”及“生产公司”。
二、更换药品投标公司需递交:1.公司申请(加盖鲜章),2.药监批件证明,3. 国家医保编码标准数据库公示截图。
叁、根据公司自主申请,结合药监批件及国家医保标准数据库公示,现变更药品交易及招标系统部分药品投标公司(见附表)。投标公司变更后原履行的义务和责任不变。
四、药品“生产公司”变更需公司严格依据批件在国家医保标准数据库中更新相关信息后、系统自动定期同步,公司无需另行申请。
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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