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公共资源药采函〔2026〕4号
各相关公司:
&苍产蝉辫;按照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安排,由我省牵头北京市、天津市、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组成省际联盟,对34种药品开展集中带量采购,现就公司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采购品种
品种编号 |
通用名 |
剂型 |
代表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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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红霉素 |
口服常释剂型 |
0.12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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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维生素顿2 |
口服常释剂型 |
5000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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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胸腺肽 |
口服常释剂型 |
2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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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乌苯美司 |
口服常释剂型 |
1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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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硫辛酸 |
口服常释剂型 |
0.1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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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尼洛替尼 |
口服常释剂型 |
0.1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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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齐拉西酮 |
口服常释剂型 |
2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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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苯唑西林 |
口服常释剂型 |
0.2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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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叁磷酸腺苷二钠 |
注射剂 |
2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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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替硝唑氯化钠 |
注射剂 |
0.4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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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乙酰谷酰胺 |
注射剂 |
0.1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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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环磷腺苷葡胺 |
注射剂 |
6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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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前列地尔 |
注射剂 |
10u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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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促肝细胞生长素 |
注射剂 |
0.03mg/2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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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红霉素 |
注射剂 |
0.2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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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丙帕他莫 |
注射剂 |
1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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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磷酸肌酸钠 |
注射剂 |
1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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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顺铂 |
注射剂 |
1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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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核黄素磷酸钠 |
注射剂 |
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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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胰岛素 |
注射剂 |
400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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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肝素钙 |
注射剂 |
5000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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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脂肪乳(10%)/氨基酸(15)/葡萄糖(20%) |
注射剂 |
100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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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奥硝唑氯化钠 |
注射剂 |
0.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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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多西环素 |
注射剂 |
0.1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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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氨磷汀 |
注射剂 |
0.4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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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奥沙利铂甘露醇 |
注射剂 |
0.0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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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石杉碱甲 |
注射剂 |
0.2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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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氢化泼尼松 |
注射剂 |
1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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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平阳霉素 |
注射剂 |
8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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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氢化可的松琥珀酸钠 |
注射剂 |
0.0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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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曲克芦丁 |
注射剂 |
6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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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硫代硫酸钠 |
注射剂 |
1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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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磷霉素氨丁叁醇 |
口服散剂 |
3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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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复方福尔可定 |
口服液体剂 |
150ml |
二、申报资格与要求
(一)申报公司为提供药品及伴随服务的国内药品生产公司、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境外公司)境内责任人或指定的进口药品全国总代理。
(二)申报同品种同组的不同公司,存在以下情形的,公司可自愿组成联合体作出承诺,授权其中一家公司为代表进行联合申报,涉及公司视为同一申报公司,实际申报公司数计为1家,以指定申报公司进行产物报价及经济技术标评审。联合体内涉及公司须独立进行产物信息申报,医药机构按照涉及公司分别进行需求量填报和约定采购量分配。
1.公司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或直接控股/间接控股超过50%等情形;
2.包括但不限于工业和信息化部《2024年中国医药工业统计年报》化学制药分册中“化学药品工业公司法人单位隶属关系后注”确认的公司关系的情形(有相关文件证明公司间关系已改变的情况除外);
3.公司之间存在该品种有效注册批件转让的情形;
4.公司之间就该品种存在境外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境内代理人关系的情形;
5.公司将该品种委托其他公司生产,该受委托生产公司与该品种其他申报公司存在上述(1)/(2)/(3)/(4)列明的关系的情形;
6.申报同品种同组的不同公司委托同一家生产公司生产的情形。
若涉及上述情形的公司独立或组成联合体进行申报,各申报公司或联合体申报价须一致,并分别进行经济技术标评审、分别计算入围公司数,若申报价不一致的,仅“单位可比价”最低的视作有效申报公司,其他为无效申报公司。
(三)申报品种为采购品种目录范围内且于 2026年1月18日(含)前获得国内有效注册批件的上市药品。
(四)申报代表品优先从其申报的“供应清单”中选择代表规格进行申报,“供应清单”内无代表规格的,可从“供应清单”中任选一个规格进行申报。申报公司以申报代表品作为投标药品进行经济技术标申报及报价,联合体申报以指定公司的申报代表品进行经济技术标申报及报价。
(五)申报公司“供应清单”应包含采购品种目录内本公司生产的所有符合申报品种资格的规格和包装,并均确保满足供应。供应清单药品须与申报代表品为同质量层次药品。须符合药监和医保部门对于药品追溯码的政策文件要求。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6年1月12日9时--18日17时
报名方式:本次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公司报名依托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https://ypnew.hnsggzyjy.henan.gov.cn/)进行。未在平台注册的公司需注册后按要求报名。公司注册方法见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办事指南”--“公司注册操作指引”。
未注册公司申请账号时间:2026年1月15日前。
办理CA数字证书时间:2026年1月15日前。
四、报名需上传的材料
(一)公司材料
1.《公司营业执照》。
2.国内药品生产公司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进口药品总代理公司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
3.进口药品生产公司的《委托授权书》(仅进口药品总代理提供)或境内责任人相关证明材料。
4.申报公司承诺函(附件1)。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2)。
6.公司关联关系申报表(附件3)。
7.公司批件转让情况申报表(附件4)。
(二)产物材料
1.药品批准文号批件,为《药品注册批件》或者《药品再注册批件》,若有《药品注册补充申请批件》,请同时上传,以确保产物资质与实际情况相符;港、澳、台地区应提交《医药产物注册证》;进口药品应提交《进口药品注册证》。
2.产物说明书。
3.其他相关材料。
(三)材料提交
各申报公司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丑迟迟辫蝉://测辫苍别飞.丑苍蝉驳驳锄测箩测.丑别苍补苍.驳辞惫.肠苍/),“医药采购系统—药品采购子系统—药品招标—带量招标采购-34种药品省际联盟采购”,使用颁础进行登录,点击“34种药品省际联盟采购公司报名”模块,进行报名材料递交操作。具体操作方法可下载查看“操作帮助”模块中《34种药品省际联盟采购网上报名操作手册》。
五、其他事项
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以及未按要求提交相关申报资料的,不得参与本次集中带量采购。其他事宜将后续发布。
咨询电话:0371-65915577
&苍产蝉辫;附件:1、
2、
&苍产蝉辫;3、
&苍产蝉辫;4、
2026年1月9日
投诉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