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医疗卫生机构、投标公司、配送公司:
根据《浙江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产物动态调整改革方案》(浙医保发〔2021〕10号)和《对于开展第二批<浙江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产物动态调整改革方案>全新二级目录申请等事项的通知》相关要求,经医疗机构申报、专家会论证等程序,现将非血管介入耗材(内窥镜耗材)和麻醉类耗材全新二级目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其余类别全新二级目录将陆续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1月19日至2021年11月25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工作日)递交相关书面材料至省药械采购中心。
联系人:医用耗材采购科,电话:0571-86401857。
联系地址:杭州市拱墅区江南巷2号三号楼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附件:![]()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21月11月19日
投诉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