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药品阳光挂网动态调整实施方案》(2022年7月修订):“限价挂网目录内的产物,如出现新的全国最低价时,挂网的生产公司须在该价格执行之日起1个月以内向省平台申报。未及时或如实申报的,一经查实,取消该产物挂网资格并记入该公司诚信档案,一年内不接受该产物申报”。
经核查确认,现对未按要求申报全国最低价的限价挂网产物(详见附件),取消其挂网资格并记入该公司诚信档案。本次 “取消挂网”的产物一年内,不再受理其申请挂网。
附件.
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11月2日
投诉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