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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医用耗材生产公司:
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对于开展牙冠挂网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医保发〔2023〕19号)的要求,已按相关程序进行了审核与确认,现将口腔牙冠联动挂网产物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5年10月11日至10月13日17:00。
如有异议,公司须在公示期内通过省招采子系统(耗材招采管理-公示期申投诉-添加反馈-选择批次(250924-250930耗材))进行申诉,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附件:口腔牙冠联动挂网产物公示表(20250924-0930).辫诲蹿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10月11日
附件一:
投诉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