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对于切实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浙医保发〔2022〕11号)要求,为保障疫情防控需要,现将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挂网产物信息予以公布(详见附件1),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执行时间
产物挂网时间:2022年3月25日。
二、配送关系建立
(一)配送公司数量要求
检验试剂产物,以设区的市为单位分别选择市级配送公司,每个设区的市10个配送名额。
(二)操作要求
投标公司对挂网产物选择具有相应产物配送资质的配送公司(具体操作方法详见附件2、3),未挂网的产物无需进行操作。
配送关系建立分两步进行:第一步,按分类建立配送关系;第二步,按二级目录选择配送公司(时间不受限制)。在采购中心审核通过分类配送后,投标公司再将产物勾选给配送公司。配送关系建立成功后,产物即可上线交易。
未报名的配送公司需登录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http://trade.zgyxcgw.cn:8000/com.hsnn.sso/login.html)填报公司信息进行注册。同时应将配送公司主体册资质材料(编制要求详见附件4)和《医药公司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附件5)》递交至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已获得账号(hpxxxx)的配送公司无需报名。
(三)时间
2022年3月25日-2022年3月28日。
(四)操作平台
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耗材交易系统(http://trade.zgyxcgw.cn:8000/com.hsnn.sso/login.html)。
三、其他事项
(一)因疫情防控需要,需紧急挂网,如后续对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试剂挂网产物有异议的,可向我中心以书面形式反馈。
(二)配送关系建立以网上操作为准,无需递交纸质材料。
(三)如公司遗失登录密码,请及时重置(要求详见http://www.zjyxcg.cn/detail.html?infoId=2938&CatalogId=27)。
(四)咨询电话:0571-86401857。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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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22年3月25日
投诉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