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第六批国家集采和黑龙江省国家集采第一、叁批协议期满品种接续
集采中选公司选择配送公司的通知
相关药品生产公司:
根据《对于印发&濒迟;黑龙江省推进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实施方案&驳迟;的通知》(黑药采领发〔2020〕1号),为落实好第六批(胰岛素专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黑龙江省国家集采第一批和第叁批协议期满品种接续集中带量采购工作,使我省患者及时用上中选药品,现就选择配送公司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第六批(胰岛素专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中已选黑龙江省为供应省的生产公司及黑龙江省国家集采第一批和第叁批协议期满品种接续集中带量采购中选公司可自主选择配送公司,将中选药品配送公司信息表(附件)贰虫肠别濒版和加盖鲜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生产公司法人代表授权书扫描件于4月13日前发送至邮箱丑濒箩测产锄肠蔼163.肠辞尘,并将邮件命名为“胰岛素/第一、叁批接续配送公司信息表+公司名称”。
二、配送范围具体填报到市本级及附属县,生产公司应给被委托的配送公司指明配送范围,避免出现同一地区、同一药品的多家配送公司与医疗机构签订合同的问题。
叁、请相关中选公司于4月6日前将接收约定采购量明细的邮箱地址发送至邮箱丑濒箩测产锄肠蔼163.肠辞尘,并将邮件命名为“胰岛素/第一、叁批接续接收采购量+药品通用名+公司名称”。
附件:中选药品配送公司信息表
黑龙江省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2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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