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医疗机构,相关公司:
根据《对于进一步做好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接续采购执行工作的通知》、《对于留置针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的补充通知》、《叁明采购联盟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编号:厂惭-贬颁2024-1)等要求,结合全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执行人工关节集采协议期满接续采购
医疗机构应严格履行合同,按要求完成各年度协议采购量,未完成首年协议采购量的,应及时向属地医疗保障部门汇报,未完成量累计到周期内下一年度,在尊重临床实际的前提下,采取切实可行措施促进协议量执行。医疗机构无需重新报量,原则上采购周期内总采购量应为首年协议采购量的3倍,每年度同产物系统类别协议采购量不低于上年总实际采购量的95%,不低于同中选公司首年协议采购量,允许续签需求量在同公司同产物系统类别的不同中选产物系统间调整。医疗机构如拟采购首年未报量的中选产物系统,可新增采购需求量,并与公司签订采购协议。
医疗机构因特殊原因下调采购量的,须提交书面说明材料及需调整的采购量。
二、延长留置针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集采采购周期留置针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延长采购周期1年,第叁采购年度为2025年9月11日至2026年9月10日,继续执行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其他事宜按照《对于进一步做好冠脉扩张球囊等省际联盟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周期内执行工作的通知》(〔2025〕41号)执行。
叁、执行叁明采购联盟医用耗材集采中选结果叁明采购联盟医用耗材集采中选结果(附件2)自2025年12月30日起执行,采购周期两年,采购周期内采购协议每年一签。续签采购协议时协议采购量原则上不少于各市(地)该中选
产物上一年约定采购量。参加叁明联盟的市(地)医疗保障部门要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做好采购执行工作。2025年12月25日,省医药采购平台统一按中选产物价格挂网,有需要的医疗机构可提前按照中选价格采购备货,于2025年12月30日前做好中选品种调价、备货等衔接工作。
四、执行省际联盟医用耗材集采协议期满接续采购相关省际联盟医用耗材集采采购周期届满后,新中选结果产生前,继续执行原中选结果。
附件:1.关节接续非中选产物系统、半髋产物系统和单髁产物系统挂网价格高线
2.叁明采购联盟医用耗材集采中选结果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12月4日
附件一:
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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