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公司:
根据医用耗材和体外诊断试剂产物申报挂网流程,现对2023年2月13至2月22日申报产物信息予以公示(见附表),公示期2023年2月24日至3月1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登录山东省药械集中采购平台,通过“医用耗材基础库”-“申投诉信息”-“公示列表”-“新增产物公示列表”-“质疑”功能进行质疑,逾期不再受理。被质疑公司收到质疑材料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澄清,否则,视同认可质疑。质疑公司须在收到澄清3个工作日内对澄清内容作出认可与否的判断,否则,视同认可澄清。
无质疑产物在公示期结束后直接挂网。质疑不成立产物在质疑处理完后挂网。质疑成立产物由申报公司自行修改后,与下一期新产物同时申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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