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对于调整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试剂挂网指导价格的函》要求,现就调整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试剂挂网指导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产物范围
新型冠状病毒(2019-苍颁辞痴)核酸检测试剂(以下简称“核酸检测试剂”)。
二、挂网指导价格
产物名称 |
单位(规格) |
指导价格(元) |
核酸检测试剂 |
人份 |
3.60 |
符合条件的公司按照不高于挂网指导价格、其他省集中采购平台中选价或挂网价的低值自主申报挂网。挂网价格在指导价格以上的产物全部纳入备选库管理。
叁、申报要求
1.申报时间:2022年12月16日—12月21日。
2.已挂网产物申报,公司登录山东省药械集中采购平台,在“耗材交易”-“挂网产物列表(或备选产物列表)”-“降价或价格联动”,选择“降价”,填报相关信息。申报时间截止后,挂网价格高于指导价格的已挂网核酸检测试剂全部纳入备选库管理。
3.&苍产蝉辫;未挂网产物申报,公司登录省平台,在“耗材基础库”-“产物信息”-“产物申报”对应相关栏目,填报相关信息。申报时间内申报的核酸检测试剂,申报价格不高于指导价格的直接挂网,高于指导价格的纳入备选库管理。申报时间截止后申报的核酸检测试剂,按照新产物挂网流程处理。
2022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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