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所属项目: | ||
各区医疗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医疗机构:
按照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对于开展静脉留置针类及输液器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已组织申报公司完成拟供应价格申报,形成拟供应产物清单。现就组织医疗机构开展静脉留置针类及输液器类医用耗材采购需求量填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本次填报静脉留置针类及输液器类医用耗材产物范围详见附件。
二、填报主体
本市所有使用两类医用耗材的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均应参加,医保定点非公立医疗机构按照协议管理有关要求参加,鼓励其他医疗机构积极参与。
叁、填报方式
本次填报采取医疗机构直报方式,医疗机构登录北京市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以下简称“医药招采子系统”,网址:丑迟迟辫蝉://测产蹿飞.测产箩.产别颈箩颈苍驳.驳辞惫.肠苍/#/耻苍颈迟尝辞驳颈苍),进入&苍产蝉辫;“耗材招标管理-带量采购-带量采购项目列表”,在“留置针与输液器”项目开展需求量填报工作,操作手册随系统一同上线。
医疗机构参照历史采购数据,填报静脉留置针类及输液器类医用耗材产物未来一年的需求量,原则上医疗机构申报的采购需求总量应不低于上年度实际采购量的80%。为保证数据填报工作严肃、准确,各医疗机构确认并提交历史采购数据及采购需求量后,须按要求导出填报数据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后回传至医药招采子系统。
四、填报时间
静脉留置针类及输液器类医用耗材医疗机构采购需求量填报时间为2025年10月13日9时—10月22日17时。
五、工作要求
各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本次数据填报工作,指定熟悉工作的专人负责填报采购数据,按规定时间,如实填报相关信息,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请各区医保部门及时将本通知转知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并做好需求量填报的督促指导工作,各医疗机构需求量填报结果将在医药招采子系统监管平台中推送至各区医保部门。
六、联系方式
平 台 操 作:010-50891616
项目期间咨询电话:010-55528886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10月11日
附件
静脉留置针及输液器类医用耗材集采范围及分组
一、静脉留置针类
本次集采范围的产物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医保分类代码前7位为颁160501、颁160503的产物,但透析用留置针、植入式给药装置留置针、避光静脉留置针等特殊用途留置针和带多路开关的静脉留置针均不在本次集采范围内。
二、输液器类
纳入本次集采范围的产物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医保耗材分类代码前7位为颁142301的产物,但一次性使用吊瓶式和袋式输液器、一次性使用滴定管式输液器、一次性使用压力输液器等专用输液器或特殊性能输液器不在本次采购范围内。
投诉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