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有关规定,经公示后,现将阳光采购基础库部分重复申报产物移出交易目录(产物清单详见附件),2021年4月1日起执行。
各有关公司需认真梳理本公司在线交易产物,如发现有重复申报产物的情况,应以书面形式及时向省药械采购中心反映。
联系地址: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一楼受理大厅(杭州市下城区东新路江南巷2号,下城区健康服务产业园三号楼)医用耗材采购科;联系电话:0571-86401857;咨询QQ:可通过平台登录下方的“QQ平台咨询”进行业务和技术咨询。
附件:![]()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21年3月17日
投诉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