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机构、配送公司、相关生产公司:
根据《浙江省医疗保障局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于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1年)>有关事项的通知》(浙医保联发〔2021〕29号)文件精神,按省医疗保障局统一部署,2022年12月1日起将部分不高于国家谈判药品价格的同通用名同规格产物纳入我省药械采购平台在线交易(具体见附件)。其中未维护国家药品代码信息或基础库资质暂不合格的产物,待维护合格后予以挂网。
联系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凤起路100号三楼(之俊大厦西侧裙楼)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药品采购科,联系电话:0571-86401737。
附件:![]()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22年11月30日
投诉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