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对于印发&濒迟;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9年版)&驳迟;的通知》(沪医保医管〔2019〕110号)和《对于落实人社部谈判药品仿制药纳入&濒迟;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驳迟;有关事项的通知》(沪人社医〔2018〕90号)文件规定,现公布部分纳入本市医保支付药品的参考采购价(具体见附件)。
本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部分纳入本市医保支付药品的参考采购价
上海市医药集一本色道永久久久标采购事务管理所
2021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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