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医疗保障局,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各分局,各定点医疗机构:
《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数据库(2020年版)》(20210926)新增乙类药品“胃痞消颗粒、百草妇炎清栓”。经研究,上述药品医保个人自付比例为职工10%、居民10%,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2021年10月1日起实行。
附件:《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数据库(2020年版)》(20210926)新增乙类药品个人自付比例标准表
泰州市医疗保障局 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29日
附件&苍产蝉辫;
《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数据库(2020年版)》(20210926)新增乙类药品个人自付比例标准表
| 序号 |
通用名 |
职工 |
居民 |
离休 |
二乙 |
工伤 |
生育 |
| 1 |
胃痞消颗粒 |
10% |
10% |
0 |
0 |
0 |
0 |
| 2 |
百草妇炎清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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