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医疗保障局对于印发泰州医保助力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若干举措的通知
泰医保发〔2023〕8号
&苍产蝉辫;各市医疗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各处室、分局、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助力全市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根据《省政府印发对于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市政府印发贯彻落实省政府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若干政策措施实施意见》《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对于印发医保助力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若干举措的通知》要求,现结合泰州医保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政策举措,请抓好贯彻执行。
一、支持援企稳岗
1.阶段性降低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医保单位缴费费率,减轻用人单位参保负担。2023年2月至12月期间,阶段性降低职工基本医保单位缴费费率1个百分点。
2.阶段性降低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保缴费费率,减轻灵活就业人员参保负担。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保的,缴费费率比用人单位缴费费率(不含生育保险缴费率)与个人缴费费率之和降低1个百分点,降低后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基本医保缴费费率为9%。2023年2月至12月期间,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的,在上述基础上阶段性再降低缴费费率1个百分点,降低后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基本医保缴费费率为8%。
二、支持大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
&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3.健全“医保+医疗+医药”“医保+医药高新区”联动机制,切实优化医保领域营商环境。完善局领导挂钩联系医药机构医药公司制度,搭建“医保+医疗+医药”沟通交流平台,定期交流情况、听取意见建议,主动帮助协调解决医疗机构和医药公司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健全“医保+医药高新区”沟通机制,建立定期会商制度,加强干部挂职交流,支持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率先发展。
4.优化办事流程提高服务效能,支持创新药品(医用耗材)尽快挂网。畅通“医保服务医药公司直通车”,开展药品耗材招采制度改革、医保目录管理等政策辅导;针对公司诉求开展个性化服务,指导医药公司参与集采、产物阳光挂网;对我市创新药及新冠感染诊疗方案涉及的药品(医用耗材),实施绿色挂网通道,助力我市大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
5.大力促进医药创新成果转化应用,积极服务医药产业创新发展。打通新版医保目录落地执行“最后一公里”,健全完善国谈药“双通道”供应保障机制,推动定点医疗机构在新版医保目录执行1个月内将国谈药按需纳入采购目录范围,支持创新药进入定点医疗机构使用。
叁、支持医药机构高质量发展
6.科学精准做好总额预算工作,支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保基本、可持续”原则,完善基金总额预算协商谈判机制和结余留用超支分担机制,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基层医疗机构发展和紧密型医共体建设,支持市人民医院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和市中医院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重点中医医院建设。
7.健全定点医药机构辅导期制度,促进医药机构健康有序发展。实施新出台重大医保政策法规辅导期制度,加大对定点医药机构指导力度,在法定权限范围内给予定点医药机构最大的容错纠错时间与空间。
8.积极支持互联网医药服务发展,推进医保移动支付。持续推进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开通医保移动支付和电子处方流转平台服务,鼓励具备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提供互联网医药服务,线上、线下医药服务执行相同的医保目录、支付类别和支付标准。
四、支持疫情防控
9.全面落实新冠感染患者医疗费用待遇政策,保障医疗机构救治和患者就医需求。落实国家和省对于“乙类乙管”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医疗保障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各项医保政策,相关医保政策按省规定先行执行至2023年3月31日。对全市相关定点医疗机构提前预付2个月医保资金,其中基层医疗机构再增加1个月,确保平稳运行。
五、兜好医保民生底线
10.巩固扩大全民医保成果,稳定群众医疗保障预期。开展户籍人口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情况数据比对,全力动员应保未保人员参保。鼓励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持续优化参保结构,让更多群众享受更高水平医疗保障。
11.持续优化医保公共服务,提高均衡性可及性。健全泰州特色“医保+医疗+金融”叁网迭加医保公共服务体系,持续推进“15分钟医保服务圈”、医疗机构医保为民服务点、金融机构医保便民服务点建设,推行全市统一的医保经办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和操作指引,持续优化完善医保公共服务“网上办”、“掌上办”功能,为群众提供更加均衡可及、优质高效、暖心舒心的医保服务。
泰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2月16日
投诉侵权